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区域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通告
(年第30号)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求,经修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修武县区域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年5月4日7:00开始全员核酸检测,截止时间到当日13:00,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各乡镇、城镇办、各相关单位在全县发布的统一时间内,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好本辖区企业、商户、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工人、景区游客等核酸检测工作。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修武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或滞留人员、外籍人员等),确保应检尽检。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因外出等原因无法进行核酸检测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未提供核酸阴性报告人员健康码标记为黄码。
(三)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5月2日、3日、4日、5日我县暂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和指挥部推送的居家隔离人员,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城镇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专班要求合理设置采样点,合理安排辖区内居民(包括企业、商户、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工人、景区游客等)采样时间,维护好现场秩序,减少等待时间和人群聚集。
(二)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必须全员参与、应检尽检。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准备好核酸采样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