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铃云)近日,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与其他借贷案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为有效维护“特殊群体”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特意委托修武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担任原、被告的翻译。为克服语言障碍,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前,法庭组织手语老师学习《民事诉讼法》,熟悉法律规定和法律概念。庭审中,两名手语老师耐心地将法官的法言法语转化成手势,准确地传达给生活在无声世界的当事人,并将原、被告的意见完整地反馈给法官,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充分的行使,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既庄严肃穆,又充满了温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原告诉称,原、被告系姨表兄弟关系。被告曹某分别于年10月和年10月从原告丹某处借款5.5万元,原告多次讨要,被告拒不还款,在原告的一再要求下,被告于年6月25日向原告出具借条,并承诺年底偿还完毕。但被告违背承诺,仍不还款。原告曾委托亲属及被告所属的村委会调解也无济于事。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法庭开庭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本院随即认真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年5月15日前支付原告元,如被告逾期支付,原告可按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请求。此案成功调解,既维系了亲情,又维护了聋哑人的合法权益。修武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当事人邀请手语老师,让公平正义之声传入无声世界,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的具体体现,今后,修武法院会一如既往地秉持法律公平正义,创新方式方法,不忘为民初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