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岩通讯员程萌12月18日上午,修武县法院在县文化艺术中心依法公开审理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桑中生等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该案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修武县法院审理,修武县法院院长王国利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军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年以来,以桑中生为首、桑俊生等3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注册公司、企业为依托,拉拢腐蚀党政干部,骗取荣誉和权力,不断扩大黑恶势力,在林州市恃强凌弱,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32起违法犯罪,逞强争霸,公然对抗执法,欺压残害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桑中生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等犯罪,应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当日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过程公开透明,部分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以及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共余人旁听庭审,庭审预计持续3天,目前正在审理中。来源:大河客户端编辑:侯昺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