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4日,位于河南省武陟县、修武县和获嘉县三县结合部的北小段村(该村当时隶属于武陟县谢旗营乡,当时村户籍人口人,因为周围分布着十几个砖窑厂,所以还有外来打工人员余人)村支书梁某家发生了一起震惊三县的重大凶杀案,梁某的妻子白某某和女儿梁某某被人杀死在卧室中,现场到处都是血,死者浑身是伤,几乎是两个血人,惨不忍睹。由于当时发现现场的群众较多,因此消息迅速传遍武陟、修武和获嘉三县,一时间舆情议论纷纷,人心惶惶。
今日的北小段村卫星图
今日的焦作市公安局大楼
今日的武陟县公安局大楼
接到报案后,焦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武陟县公安局刑警队立即组织了百余名干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就地成立3.24重大杀人案联合专案组展开勘查工作。
案发中心现场位于武陟县村支书梁某家北院的卧室,地面上有大片血迹,门框上有明显的血手套痕迹,室内的桌子、衣柜都被撬开,里面的东西被翻了个底儿朝天;根据村支书梁某计算,家中的部分现金和国库券被盗。
梁某的老伴、也是死者之一的白某某平躺在床上,梁某的女儿、也是另一名死者的梁某某趴在母亲躺着的那张床的床边,经法医初步检验排除了性侵的可能。白某某的头部和胸部有15处刺伤;梁某某身上更是被刺了28处伤,大多分布在头部、上肢和胸部,更有一处直接刺入下体。体表尸检结果推算两人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3月24日凌晨1时左右,杀害两人的作案凶器应为同一种,且是能造成多种损伤的金属器,推测是由某种工具改装而成。
根据现场勘查和群众查访结果,专案组初步分析案犯可能是本村人,系独自一人携带自制作案工具的蓄谋作案;从室内翻动情况看本案的性质是入室盗窃杀人,但从死者的被害惨状以及梁某某下体被捅了一下看,也不排除仇杀和情杀的可能。为进一步弄清案情,专案组决定围绕梁某、白某某和梁某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查找线索,并继续深入走访目击群众。
身穿89式警服的民警(与本案无关,但能很好的体现案发当时民警的精神风貌)
通过群众查访,北小段村的村民一致反映梁某自年就已经是村支书,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带领全村人脱贫致富,创办了十几个村办工厂,使得北小段村一跃成了焦作市有名的小康村。不仅在北小段村备受拥戴、在武陟、修武和获嘉三县地区都有一定的声望,还多次当选焦作市、武陟县和谢旗营乡的人大代表。这样的风云人物,村民的好日子都指着这位好支书,怎么可能有什么仇人?至于梁妻白某某,则是老实本分的家庭妇女,与丈夫感情恩爱,与乡里乡亲热情友善,从来没有听说过她和别人有什么突出矛盾,针对梁某和白某某的报复行凶的动机可以排除。
梁某女儿梁某某的一个女同学向专案组反映:梁某某曾经和本村青年——现在修武县煤厂上班的牛某谈过恋爱,但是在今年年初不知什么原因梁某某执意和牛某分手。牛某不甘心,在梁某某生日那天写了一封血书托她转交给梁某某,要求和梁某某重归于好,但是梁某某根本不为所动,为此牛某大为光火,扬言一定要报复。
另有群众反映:在案发当晚牛某从修武县的工作单位返回家中,其家人反映当天牛某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将身上穿的外衣脱下泡到盆里后就连夜返回修武的煤厂。不过专案组前往煤厂调查时,煤厂领导却表示牛某当天一直在单位,根本没有回村。
为此,专案组传唤了牛某,牛某承认他恨梁某某抛弃自己,也承认案发时他正好回村,所以他感到警察肯定会怀疑自己,所以他心中惶恐,第二天就去求单位领导(该领导是他的族亲)给自己做了不在现场的假证,但是在梁家行凶杀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实在没有胆子去做。专案组经仔细查证,确认牛某的话属实,其在案发当晚留在家的外衣经检查也是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血迹什么的痕迹(如果沾有血迹的话,头天晚上就算洗过,也会在衣服纤维里留有微量的残迹),因此专案组排除了牛某的嫌疑,但是对牛某和为他做假证的煤厂领导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至3月29日,专案组查访了数千人次,排查了千余条线索,但依然没有什么进展,群众的质疑声开始多了起来,连焦作市市委和市政府也三天两头地把电话打到专案组案头询问案件的侦办进展。
当夜专案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经分析,初步排除了仇杀和情杀的可能,将案子定性为盗窃杀人,而且凶手一定在之前排查过的嫌疑对象中,可能是因为某种因素让他漏了网。为此,专案组调整了工作部署,围绕盗窃杀人的判断重新勘查现场,扩大搜索范围,进一步深入走访群众,对之前圈出的重点嫌疑人进行逐个重新筛查。
3月31日上午,负责排查的侦查员在村民刘某平的门前猪圈里发现了一双血手套,经化验手套上的血迹和死者的血型一致,可以认定是作案所用。专案组随即对案发当晚独自在刘某平家的村民进行排查,结果排查出符合这个条件的有8个人,经逐个过筛排除了其中7人,唯独时年20岁的本村村民——在村胶合板厂上班的刘足收的嫌疑无法排除,随即对刘足收的家庭、社会关系以及案发当时的行动轨迹进行深入排查。
4月1日,专案组在村胶合板厂调查中发现了几条新的线索:案发当晚,平时向来独来独往惯了的刘足收提前两个小时去叫同班的两个工人一同去上班,这种情况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所以两个工友印象都很深,当时都纳闷刘足收那天怎么变得这么积极。三个人在上班途中经过梁某的家门时正好赶上发现妻女被害的梁某跑出来喊救命,随即同行的两名工人跟着梁某冲进梁家救人,但是和梁某有亲戚关系的刘足收却以胆小害怕为由始终不肯迈进梁家一步。两名同行的工人反映,刘足收在当天和他们一起上班的路上一直大喊大唱,他们觉得十分反常,因为平日里刘足收都是沉默寡言的,到厂里上班后又经常心不在焉的走神,左顾右盼的。
当专案组向梁某提到刘足收的嫌疑时,梁某却拍着胸脯为刘足收作保:声称老梁家和老刘家是姑表亲戚,刘足收之前因为盗窃被公安局收审时,梁某还曾为其做了担保,让他免于牢狱之灾,并还为他安排了工作刘足收的未婚妻还是梁某和白某某夫妇给介绍的,梁某认为他家如此对刘足收有恩,刘足收不会对他家下此毒手的。不过专案组并未因此而改变看法,为了防止刘足收逃跑或者是自残,专案组对刘足收实施了24小时的秘密监控并进一步搜集证据。
经对刘足收的情况汇总,专案组得出一致结论:刘足收近期准备和未婚妻完婚,家中急需一笔彩礼;刘足收了解梁家的经济情况;刘足收之前有因为盗窃被处理的前科,且在案发时他没有不在场的证据,因此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某天,当负责秘密监视刘足收的特情按照专案组的指示故意将发现血手套的事告诉正推着板车的刘足收,结果刘足收吓了一跳,扶着板车的手随之松开,板车立即向前滑去。特情将这一情况上报后,专案组组长、武陟县公安局李副局长立即下令:传唤刘足收,并对他家进行仔细搜查。
4月2日,刘足收被传唤,虽然他面对问询的回答漏洞百出但依然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同时负责搜查刘家的侦查员在刘足收家中发现了挂在卧室房梁上的已经洗过的衣服,上面还有未能洗净的血迹;同时在房梁上还发现了一双带着血迹的鞋和一只放着部分现金和国库券的铁盒,又在刘足收家牲口棚内挖出了一把沾有血迹的手动机械扭力扳手,这把扳手经过改装,头上加了可以捅刺的凿头。经法医化验对比,衣服和鞋子上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完全一致,死者身上的损伤经检验也是这把改装凶器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