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修武法院本着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及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网上开庭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3月10日,修武法院院长王国利网上开庭审理1起盗窃案,召开2起网上听证会,审查并确认两起违法占地行政处罚执行案件,开启网上办案加速模式,给当事人带来了安全、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冯某军盗窃案
3月10上午,修武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冯某军盗窃案。院长王国利独任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各自在不同地方分别上线。
法官助理查明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之后由审判员宣布开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向法庭上传了证据图片,开展了辩论,提出了量刑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作了最后陈述。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军于年11月8日8时许行至修武县城关镇东关村,趁吴某家中施工未锁遂进入并盗走放在窗户上的一部oppo牌a7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元。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其另有盗窃前科,但鉴于其亲属及时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理。审判员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九起听证会
当天上午,院长王国利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又召开了两场听证会,先后审查并确认1起违法占地及1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执行案件。
当天,行政审判庭刘家新、范晓玲法官利用互联网成功举行了7场听证会,分别审查并确认了7起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均为修武县某机关,被执行人李某双、林某生、杨某新、某食品有限公司、杨某国、刘某利、郭某生、赵某钢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分别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6平方米、.56平方米、平方米,用于建造违法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构成违法占地事实;
被执行人李某财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矿资源立方米,非法取得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构成无证开采矿资源事实。因此,修武某机关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因法定履行期届满,当事人既未申请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该机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听证会中,合议庭、申请人、被执行人“隔空”对话,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全面归纳争议焦点,并依法作出确认裁定。网上听证会全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开透明。
在疫情特殊时期,修武法院在院领导的带领下真正做到了线下不聚集,线上解难题。
原标题:《院长带头云间开庭修武法院开启网上办案加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