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经年8月1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李社钦为河滨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李伟东为伊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戴宏敏为伊川县民政局局长;
戴宏利为伊川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宏江伊川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耀武伊川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刚伊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现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许少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靖普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朱小航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慧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岳星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伊川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来源:伊川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