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坚持人民至上,立足审判职能,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
沁阳市法院
8月22日,沁阳市法院组织干警到怀府广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揭露养老诈骗的常用“套路”,并结合法院审理的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代办养老保险、以房养老、投资理财和老年婚恋等常见养老骗局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向群众传授养老诈骗的防范技巧,叮嘱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转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孟州市法院
近日,孟州市法院南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亲情得以回归。
徐老伯年事已高且身患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仅依靠土地流转费用无法满足日常消费和医疗支出。徐老伯有两个儿子,本想着可以依靠两个儿子度过晚年,可是两个儿子一直因赡养费承担多少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便诉至法庭。南庄法庭干警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件不能机械处理,要结合农村良俗,以亲情为突破口,明法说理,并邀请村干部、调解员配合调解。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兄弟二人就老人赡养费问题达成协议,兄弟二人重归于好。
温县法院
近日,温县法院赵堡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4月,被告牛某通过某电商购物平台购买原告某五金厂销售的水杯,后被告向该店铺客服反映水杯底部未发现合格证书并在使用中存在漏水现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的水杯用开水蒸煮过,被告不予承认,原告便让被告将水杯退回,被告并没有回复,而是直接申请电商平台介入,同时申请退款,电商平台退款成功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退货退款,并以被告的退款、投诉行为给店铺造成了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消费者,对购买的涉案水杯质量问题向原告提出质疑,遭到否认后,向电商平台投诉介入并申请退款,是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因此,原告关于请求被告退还货款及销量下降造成的损失的诉讼请求,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武陟县法院
近日,武陟县法院依托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圆满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原告贾某和被告马某都是谢旗营镇某村的农户,被告在与原告相邻的地上种植女贞树,随着树木越长越高,树荫遮盖原告土地,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导致其庄稼减产。双方形成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元,并清除树木。
近日,该院两名特邀调解员深入实地走访调查,通过现场察看,确认马某种植的女贞树确实影响了贾某种植的玉米生长。并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同时积极借助基层力量,邀请村委共同参与调解。通过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深入了解纠纷根源,耐心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被告赔偿原告元庄稼损失费,将影响原告庄稼生长的树木在约定时间内清除,并当场通过